《我》初中作文
《我》初中作文三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初中作文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初中作文 篇1
“老师像蜡烛一样,燃烧自己,照亮别人。老师像学生的妈妈一样,默默付出,不求回报。老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老师……”而今天,我就说说我最喜欢的老师——黄老师吧!
黄老师脸圆圆的,后面扎了个马尾辫。黄老师笑起来可爱极了!她的笑能让犯了错误的同学心里没那么内疚,改正错误,成为好孩子。但黄老师生起气来就可怕极了,就像沙尘暴来了一样。
黄老师是我们的班主任,我啊,是打心眼儿里佩服她,她就像变魔术一样,能一下子让教室里充满了欢声笑语。我在心里称她为“大朋友”,因为我们和黄老师玩的时候,一点也不用拘束,仿佛黄老师返老还童了,变成了我们那么大的时候了。
而我们,也早就已经把黄老师当成了自己的亲人了,她会在我们受伤时、生病时,无时无刻关心着我们,照顾着我们。我还记得三年级的时候,我得了病毒性感冒,输了好几天的液,输液的时候,不能乱动,你一动,就要重新输,打另一只手,而且还要吃苦药。有一天,杨杰来到了医院,从手里拿出了一张橙色的贺卡,递到我的手上。我打开贺卡一看,里面全都是黄老师的祝福以及全班同学的签名。顿时,我感觉我心里有一股暖流正在慢慢的往上涌,想说话,却说不出来,嗓子眼儿里像堵了块石头似的这件事已经过了两年了,到现在,我都无法忘怀。今年,我已经五年级了,那张贺卡都还在我的抽屉里。我会一直珍藏着它,因为它不仅仅是一张贺卡,更是黄老师和全班同学对我的一份爱。
我感谢黄老师,我有说不完的话要对黄老师说,但总归一句话:“我喜欢我们的班主任黄老师!”
《我》初中作文 篇2
"帅"字一般是用来修饰男生的,而且大部分男生对这个字很敏感,可作为女生也一直追求“帅”。
小学的我还很年少,也很幼稚,所以那时“帅”字在我心里根本不值一提,傻里傻气的我也更不会耍帅。可上了初中却有所不同,尤其是在初一下学期直到现在我对帅也特敏感,我的追帅人生已经开始了。
第一步要帅首先要犯“二”。初中的我性格大有变化,原来文静的我现在成了老师、同学眼中的“女汉子”,其实对这三个字我不太满意,因为我想象中的“二”就是比活泼还要活泼一点点,我不想有“女汉子”三个字的称号,可谁知不知轻重的我好像有点活泼的过度甚至有些剽悍,我一直想克制住,但初二的'我仍没有改变以至于初三的我在同学眼中成为响当当的“女汉子”宿舍里的几位损友甚至给我名为“二丫”的绰号,不过“二丫”这个称呼要比“女汉子”好些(我自认为),至少这两个字体现出来的是二而不是又二又强悍的女汉子。再一次与那几位损友谈笑中,我的好姐妹对我说:“咱班有位男生评价了你,我说了你可别生气,要有心理准备。”我好奇地答应了,她说:“那位男生说你二的有点犯傻。”我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因此我非常努力的控制自己在安稳一些,别犯傻气。这第一步以犯二的方式追帅好像失败了。
通过第一步我反省到犯二根本不可能帅而且我深深意识到我很在意别人对我的评价,所以要在别人眼中觉得我很帅,就要在别人的评价中改变自己,让别人对我满意。
第二步要帅则是要在他人眼中显现出我的良好形象。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与周围的朋友经常开玩笑,时不时的自己会露出一些奇怪好笑的行为。几位要好的朋友与我在一起几乎每天都是生活在笑的海洋中,她们认为我就是她们的“开心果”。他人对我的评价几乎少了傻气、二,他们觉得我就是一个幽默、阳光的女孩。虽然这不是男生所追求的外表上的帅,但我看到朋友的欢笑我有了友谊,获得了好评价,在他人眼中有我的好印象,我觉得这就足够帅了,所以我认为第二部追帅成功啦。
《我》初中作文 篇3
黑色,虽然被人认为是不吉利的色彩,但是我喜爱它的忧郁,它的深沉,它的沉默。
小时候,每天起床时总是先看到妈妈那乌黑清澈的眼睛和略带香味的、柔顺的一头秀发。于是我就爱上了这种黑,然后就喜欢买黑色的衣服。渐渐地,我发现了世界上除了黑色,还有其它美丽的颜色,如小姑娘一样爱美的我淡忘了黑色,去颜色的王国寻觅自己喜欢的色彩。
上学时,看到老师拿着白色粉笔,站在三寸讲台上,哇,好厉害!一会儿,黑板就写满了字。下课时我总爱羡慕地拿起粉笔,在黑板上乱画,免不了被老师骂。这时我却喜欢上了这种白色。当看到生物实验室里几十台普通光学显微镜时,我顾不上老师的命令,左旋旋,右转转,爱不释手,于是我又喜欢上实验器具的银色。
在颜色的王国徘徊的我,渐渐迷失方向,却看到我那依旧熟悉的颜色——黑!
“哦,原来黑色这么厉害啊!” 我不禁赞叹到。
那天晚上,我又缠着爸爸讲故事。说:“在二十四种颜色中,有一种黑色,黑乎乎的,很难看,但它却能包容一切。原本没有黑色,只有一支白色,它觉得自己太单调了。于是它向大红色借了一点颜色。可是它觉得不够,就又逐个地向其它其它二十二种色各借了一些,自己认为把各种色彩混了起来,肯定是美若天仙的颜色,但却成了黑色。而黑色由三种基色混搭起来,就成了颜色之首。”这个故事又激发了我重新热爱黑色的心。
接下来我又交换了许多喜爱的颜色,但是我忘不了我迷路后遇见的第一种颜色——黑色。
我爱你,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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